尚湖景区1号停车场内无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,不能满足电车游客充电需求,现考虑采用公开招募的形式引进新能源充电设备运营单位

一、合作时间:5

二、项目地点:尚湖景区1号停车场内指定车位

三、合作模式:

1. 尚湖公司提供场地,负责水电及污水管接通。

2. 合作方负责场地内12个停车位上新能源充电桩相关设施设备的投资及施工,并负责产品的免费维修、保养、升级,以确保产品正常稳定运行。

四、经营范围

新能源充电服务

五、分成方式:

1. 营业收入进合作方账户,双方按照税前总收入(税前)进行分成。

2. 尚湖公司提总收入的20%,合作方提总收入的80%。

六、合作伙伴资格要求如下:

1. 申请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,且该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失信记录(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);

2. 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,需提供书面承诺书;

3. 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,需提供书面承诺书;

4. 具备相关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运营经验,可提供相关项目合作证明文件;

5. 需提供尚湖停车场新能源充电桩施工方案及经营方案,明确经营项目;

6.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参与。

 

常熟市尚湖旅游服务有限公司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5年8月8日